“失恋”这个词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词。所谓的“失恋”,到底是什么东西呢?以下是我在某本爱情小说里所抽出一些对“失恋”所做出的解析……与各位分享分享。 ◕‿◕
『失』,是失去,也就是一个原本属于你的东西,由于某种原因不再属于你了。『恋』,是比较抽象的,但也不难理解,那就是不知为何,你迷上某种东西,也就是人家常说的『迷恋』。所以『失恋』广义来说,就是你失去了你所迷恋的目标。目标可以是一个人,一个物品,或是一种行为,但一般来说现在指的失恋就是你失去了迷恋的人。
为什么叫『真的失恋』呢?人一辈子会喜欢过很多目标,但要达到迷恋程度的总不会太多。当然喜欢和迷恋是没有量化的标准,但可以这样衡量,那就是你是否认为这个迷恋目标的重要性和你的生命等值,甚至超过你的生命。所以很多人对迷恋的异性常会有“我甚至愿意为你而死”这样的感慨!那么如果你失去的目标是『恋的』,而不是『喜欢的』,那就是『真的失恋』。
虽然很多人会说“叫我不要如何如何,那我不如去死”这类的话。例如一个爱好美食的人,会说:“叫我不吃,那我倒不如去死”。代表人物可举“北丐洪七公”,他嗜美食之程度可以用他毕生武学精华降龙十八掌去换黄蓉精心烹调的佳肴,但不见得肯用他的老命去换,因为他的理智会告诉他,命丢了,有再多的山珍海味也没用。但自古以来,因为失恋丧失生命或殉情的人不知凡几,似乎理智不会告诉这些人:『人生一死万事休』。
我个人是对以上这段解说没什么特别意见,接受这说法,不过也不完全觉得是对的。毕竟每个人的看法观念标准都有异,你觉得如何呢?